一、婚假
各地婚假天数遵循当地规定。婚假内照发工资,不影响福利待遇。
根据《国家劳动总局、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》规定:
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和子女)去世,可以根据具体情况,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。期间工资照发。
注意: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,均应享受婚假待遇。
随着2025年三孩政策的开放,不少省市也在调整婚假天数。
各地婚假一览表:(仅供参考)
二
产假、陪产假
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规定:享受98天产假+奖励假
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,增加产假15天;多胞胎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产假天数是按自然日计算还是工作日计算,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。
产假工资: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,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;若低于平均工资,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。
若超过生育津贴领取期限、未达到领取标准或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,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。是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: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。
二
育儿假
各地对于育儿假工资的计算规则也有所不同,主要分为以下三种:
1.地方有规定的,优先适用地方规定的标准
例如:上海规定在子女三周岁之前,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。育儿假期间的工资,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。”
2.若当地没有对此做出相关规定,则按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来确定,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。
3.地方规定不明确,用人单位也未通过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规定育儿假工资的,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员工工资待遇。
三
产检假
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,
但不能按病假、事假、产假、旷工等来算。只要是医生认为必须检查的必须检查,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便利条件。
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六条规定: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。
四
哺乳假
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九条规定:用人单位应在每天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;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。
五
保胎假
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、需要保胎休息的,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