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签了形婚协议,但孩子出生后对方反悔不认账怎么办?”上周一位客户带着厚厚一叠“形婚生育协议”来找我咨询时,手指都在发抖。作为处理过300+单身生育案例的跨境生育顾问,我不得不说实话:形婚协议在抚养权纠纷中往往形同虚设。今天就用真实案例和数据,带你看清形婚生育的隐藏风险,以及更稳妥的解决方案。
一、为什么形婚生育协议可能“无效”?
我国《民法典》第143条规定,协议有效性需满足3个条件:
- 双方真实意思表示
- 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
- 不违背公序良俗
但形婚协议常因以下原因被法院判定无效:
- “假结婚”本质:若证明婚姻目的仅为生育(如聊天记录、资金往来),可能被认定为“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”
- 抚养权不可预先放弃:即使协议约定“孩子归一方”,另一方仍可起诉主张探视/抚养权(参考2022年北京朝阳区法院判决书)
- 继承权自动生效:形婚配偶与孩子法律上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